Monday, April 29, 2013

华为任正非

华为公司“总裁办”电子邮件全文
  电邮文号【2013】56号 签发人:任正非
  任任正非在持股员工代表大会的发言摘要
  2013年3月30日
  在各项决议表决后,任总离题说了三个方面的问题。一,关于公司上市的传闻问题;二,关于接班人传闻问题;三,关于我与媒体的关系问题。
  一、关于公司上市问题的澄清
  任何公司的发展是不是只有上市一条路,允不允许一些企业缓慢地积累增长。这些企业是以管理经营为主,而不是以资本经营为主。外界对我司上市问题议论纷纷,我负责澄清一下。董事会20多年来,从未研究过上市问题,因为我们认为上市不适合我们的发展。最近徐直军向某运营商高层的讲话,是代表了董事会意志的。徐说:“未来五~十年内,公司不考虑整体上市,不考虑分拆上市,不考虑通过合并、兼并、收购的方式,进入资本游戏。也不会与外部资本合资一些项目,以免被拖入资本陷阱。未来五~十年,公司将致力于行政改革,努力将公司从一个中央集权的公司,通过将责任与权力前移,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呼唤炮火。从而推动机关从管控型,向服务、支持型转变,形成一个适应现代需求的现代化管理企业。”我是完全支持这个意见的,因此关于公司要上市的传闻是没有依据的。
  二、关于接班人问题
  外界关注这个问题已久了,我负责地澄清几点质疑:
  1、公司不是我个人的,因此接班人不是我说了算,而是大家说了算。外界神化了我,其实不是这样。创业之初,我是自视自己能力不行,才选择了任人唯贤,如果不是这样,也许早些年公司就被历史淘汰了。现在公司这么大了,不会再倒回去选择用人唯亲。由于公司是集体领导,许多成功的事,大家不知道帽子该戴在谁的头上,就摁到我的头上了。其实我头上戴的是一顶草帽。
  2、今天的轮值CEO运行得很好,不见得明天的轮值董事会主席就运作不好。华为的董事会并不完全代表资本方,也代表着劳动方(目前董事必须是员工)。前面的25年的成功,我们平衡发展得很好,不见得未来20年就找不到更好的发展平衡方案。我们这三~五年将努力推动行政改革,三~五年后,我们会推动治理结构及运作方式的改革。改革太快了,容易撕裂了艰难建立起来的管理,有了沟壑,行进会更加不顺利,欲速而不达。大量的资本流入,会使华为盲目多元化,而失速。
  3、我的家人有四人在华为公司上班。我以前讲过,廿多年前,有一个人在兰州用背包带,背着小交换机,坐火车到各县、区推广的是我的亲人;在西乡工厂做过半年包装工,穿着裤衩,光着上身钉包装箱,后来又在四川装机搬运货物,损伤了腰椎的是我的亲人,……;临产前两、三天还在上班,产后半月就恢复上班的是我的亲人,他们都是凭自己的劳动,在华为努力工作。他们仅是一个职业经理人员,决不会进入接班人的序列。我对大家讲清楚是为了少一些猜疑,以免浪费了你的精力。
  华为的接班人,除了以前我们讲过的视野、品格、意志要求之外,还要具备对价值评价的高瞻远瞩,和驾驭商业生态环境的能力。
  华为的接班人,要具有全球市场格局的视野,交易、服务目标执行的能力;以及对新技术与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,而且具有不固步自封的能力。
  华为的接班人,还必须有端到端对公司巨大数量的业务流、物流、资金流……,简化管理的能力;……。
  这些能力我的家人都不具备,因此,他们永远不会进入接班人序列。
  三、我与媒体的关系
  对于媒体来说,我几乎是全透明的。廿几年来,我写了多少文章,除了在欧盟的发言,全部都是我思考和执笔的,完全代表我的心声。不一定非得面对面接受采访才算透明,以文会友也是可以的。这些文章,是全开放在公司网上,外部也能透明看到的。我认为文章是全公开的,因此,我也算书面接受了媒体采访。我常在互联网上看大家关注的问题,针对这些问题,实际上我在文章中已经回答了。
  二○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
  报送:董事会成员、监事会成员

林昭

林昭于1932年出生于苏州,原名彭令昭。
据资料显示,林昭的父亲彭国彦曾经到英国留学,毕业后回国担任过国民政府的县长。其母亲许宪民曾任苏州《大华报》总经理,曾秘密为中共捐款,建立地下电台,但在1946年当选为国民政府的国民大会代表。
林昭年轻时就对中国共产党抱有热情。1949年高中毕业后,考进有“革命摇篮”之称的苏南新闻专科学校,决心“与家庭生不来往,死不吊孝”,投身到革命中去,甚至曾经揭发过自己的母亲。
1954年,林昭以江苏省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北京大学中文新闻系。她积极参与学校刊物活动,曾经担任校刊编辑,负责副刊《未名湖》。后来又参加了北大诗社,任《北大诗刊》编辑。《北大诗刊》停办后,林昭又成为综合学生文艺刊物《红楼》的编委会成员之一。
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中,林昭因公开支持北京大学学生张元勋的大字报而被划为右派,后因“阴谋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罪及反革命罪在1960年起被长期关押於上海提篮桥监狱。
林昭在狱中坚持自己的信仰,并书写了二十万字的血书和日记,控诉中国当局的残酷政治迫害和压迫,并表达了她对人权自由的信念和追求。
1968年4月29日,林昭被当局在上海秘密枪决,但当局从未正式公布过判处林昭死刑的罪名。而上海公安局在执行死刑后通知林昭家属,并要求其家属支付5分钱人民币的子弹费。
林昭的父亲彭国彦在女儿被捕一个月后服药自杀。其母亲许宪民则精神失常,1975年也在上海外滩自杀身亡。
1980年8月22日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之前的判决,以精神病为由判定林昭无罪,并认定该案为冤杀无辜。
1981年1月25日上海高院再次做出复审,认定以精神病撤销判决欠妥,撤销了1980年裁决,但仍宣布林昭无罪。

Monday, April 8, 2013

王天林: 我的信仰

全部新舊約聖經為神所默示。

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乃獨一真神。

耶穌基督為贖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而死,其後復活升天。

我是罪人,無法自救。

救恩全是出於神的恩典。因信稱義。

主耶穌基督必定再來,親自從天降臨,提娶教會。死人將復活:信徒必要復活,有榮耀的身體,與神同享永生;不信的將被定罪,與神永遠隔絕。